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
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根据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津人社局发[2011]10号)规定,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充实优化学院师资队伍建设,确保人员素质,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,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学院基本概况
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。学院坐落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101号。其主要职能是培养高、中级专业技能人才,开展相关技能培训,提高社会职业素质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(一)专技岗(制冷专业教师岗)
1、招聘人数:1人
2、岗位描述:从事制冷专业教育教学相关工作。
3、招聘条件:
(1)遵守宪法和法律,乐于奉献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(2)35周岁及以下,本市户口;
(3)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教师资格证;
(4)空调制冷相关专业;
(5)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教育教学或生产实际工作经验;
(6)需承担学院24小时轮流安全值守工作。
(二)专技岗(语文教师岗)
1、招聘人数:1人
2、岗位描述:从事语文专业教学相关工作。
3、招聘条件:
(1)遵守宪法和法律,乐于奉献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(2)30周岁及以下,本市户口;
(3)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教师资格证;
(4)汉语言文学、中文类专业;
(5)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招聘公告
2018年10月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板块(www.tjkpzx.com)发布公告、岗位招聘计划、报考须知、考试大纲等。届时,学院(www.tiptc.com)及上级主管部门(www.kenilworthpractice.com)也将发布招聘信息。
(二)报名与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:2018年10月17日8:00至2018年10月22日16:00。
2、报名方式:考生登录http://rsks.hrss.tj.gov.cn进行网上报名。
3、资格审查: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。
注: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:3时,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相应减少或被取消。
(三)笔试
笔试由学院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聘中心负责组织实施。
1、笔试形式:文字综合类考试
笔试内容:《职业能力测验》、《综合知识》
2、笔试时间:2018年11月10日
笔试地点:具体见《笔试准考证》。
3、成绩公布:
(1)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于2018年11月27日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,届时学院也将在官网及本单位现场张榜公布。
(2)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:3的比例,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:3比例时,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。
(3)学院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。对资格复审期间,自愿放弃、取消资格、未在规定时间内复审或其他情形导致空缺时,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,依据应聘者笔试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。
(四)专业考试
考生在参加面试前,须参加专业考试。专业考试由学院按照教师岗位特点,负责组织实施。
1、专业考试形式:试讲。
专业考试内容:由学院专业考试领导小组拟定试讲课题。
2、专业考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
专业考试地点: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。(西青区柳口路101号)
3、其他说明:
(1)专业考试考官由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。
(2)凡未按要求缴费、抽签、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,视为放弃专业考试和面试资格。
(五)面试
面试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。
1、面试形式:结构化面谈。
面试内容: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命题。
2、面试时间:2018年12月15日
面试地点: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。(西青区柳口路101号)
3、其他说明:
(1)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。
(2)面试结束后,考生在本人《面试成绩汇总表》签字确认。
(3)凡未按要求缴费、抽签、参加面试的考生,视为放弃面试资格。
(4)面试满分为100分,及格线为60分,达不到及格线的,不予聘用。
(六)成绩计算
面试结束后,按照下列标准计算出应考人员的总成绩。总成绩=笔试成绩/2(换算为百分制)×50%+(专业考试成绩×30%+面试成绩×70%)×50%
(七)总成绩公布
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于2018年12月26日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,届时学院也将在官网张榜公布。
(八)体检
1、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,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:1的比例,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。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形,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。
2、体检项目、标准,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,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。
3、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九)考察
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,采取查阅档案、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,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了解,形成书面考察材料。
(十)公示与聘用
1、根据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结果,经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,择优确定拟聘人选,在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网站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2、公示期满后,无异议和反映,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,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
3、对体检、考察、公示及备案期间,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、取消资格、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,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,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。
(十一)备案
按照人事管理权限,将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》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。
(十二)咨询与监督
咨询电话:15712235475
监督电话:88330872
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
2018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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